(一)资助东兴区籍贫困家庭学生,帮助他们完成学业;资助东兴区特困教师,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二)支持基层学校解决在改革发展教育事业过程中遇到的特殊困难;支持农村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支持教育系统开展的各项公益活动;
(三)开展奖教奖学活动:奖励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课程改革和学校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教师;奖励在品学兼优且取得特殊荣誉的中小学学生;奖励为东兴区教育基金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四)组织优秀校长、优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和考察;
(五)接受海内外热心支持东兴区教育事业的友好组织和个人提供的资金、财产捐赠及无偿技术援助;
(六)通过多种渠道,面向海内外开展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募捐活动;
(七)接受区政府委托或指定开展的与教育事业相关的各类扶持、资助项目;
(八)开展与区内外同类基金会和慈善结构的合作交流活动;
(九)本章程规定或许可的其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