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个人商务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科技中介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告发布(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