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文艺创作;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广播影视设备销售;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电影摄制服务;从事与外国(地区)企业相关的非营利性业务活动;票务代理服务;通讯设备销售;租借道具活动;文化用品设备出租;服装服饰出租;个人商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品出租;国内贸易代理;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礼仪服务;艺术品代理;体育中介代理服务;体育经纪人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视剧制作;电子出版物制作;营业性演出;广告发布(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音像制品制作;艺术考级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影发行;电影放映;音像制品复制;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