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务经营 (按许可证核定事项从事经营);传输软件及设备开发、制造、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开发、生产、销售、安装;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电子元件的技术开发、销售、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两项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除外);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需取得许可或审批的项目除外);集成电路设计;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房屋租赁(不含住宿);通信设施租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机电设备的安装(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及维修(不含特种设备);票务代理; 企业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批发兼零售:日用百货、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数码产品、家居用品、家用电器、家具、通讯设备及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汽车及饰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