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全国)、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通信行业外包服务、信息增值、搜索服务;通信行业数据挖掘营销、流媒体业务、软件开发、移动技术软件与服务、网络技术与服务、计算机与通信集成业务;企业咨询和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数字处理和存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数字内容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银行专业设备技术研发,自助银行设备管理维护;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