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服务。【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项目除外】;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市场调查;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除外);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制造新能源智能汽车整车;制造新能源智能汽车改装汽车、新能源汽车移动充电车;制造新能源智能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制造新能源智能汽车汽车关键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生产制造环节除外);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产品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