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动港澳籍中小学生在内地就学
教育部高度重视随迁子女接受教育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切实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2016年推动出台《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务,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自2017年春季学期起,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明确公办和民办学校都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有力促进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就学。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招生入学方案,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出台了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入学细则。2017年,深圳市教育局发布了年度学校招生通知,港澳籍学生可与非深圳户籍学生一样,按积分制入读深圳市内公立学校,改变了港澳籍学生以往只能入读民办学校的情况。2019年广东省教育厅出台入学政策,2019年4月,广州市各区相继发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相关细则,多区明确出台港澳随迁子女就读细则。2020年广州市四个区在公办学校设立“港澳子弟班”,为港澳籍学生在内地接受义务教育提供多元选择。
四、优化海外学历认证工作
对于你们提到的将香港高校兼读制课程纳入教育部海外学历认证体系的建议,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办法》,留学服务中心对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学习所获学士以上(含学士)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提供认证服务。在港以兼读制学习方式获得香港高校学位证书的香港同胞如有认证需要,可依照该规定申请进行学历学位认证。
五、支持香港高校在内地开展合作办学
对于你们关心的香港高校在内地开展合作办学问题,教育部积极支持引进香港优质高等教育资源,鼓励内地高校和香港高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共建,共同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目前,香港高校在广东设有2个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办学机构,香港科技大学(广州)也已批准筹备设立。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鼓励香港高校发挥优势,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高校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合作办学,建设更多高质量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香港学生的招收培养工作力度,为香港青年在内地就学、就业、生活创造更多便利条件,增强他们在内地发展的安全感、归属感和获得感。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