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天17名独董离职
2021年11月12日,康美药业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康美药业承担5.5万名投资者损失总额24.59亿元,同时,判决中特别明确了其他各被告尤其是实控人、时任董监高等应承担的责任比例。
其中,康美药业实际控制人马兴田、许冬瑾,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邱锡伟,财务总监庄义清,职工监事、副总经理温少生,监事马焕洲和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正中珠江合伙人、签字会计师杨文蔚承担100%连带赔偿责任。
独立董事也在被追责之列。其中,五名独立董事被判承担不同程度的民事赔偿连带责任。其中,江镇平、李定安、张弘承担10%连带责任,约2.459亿元;郭崇慧、张平承担5%连带责任,约1.2295亿元。
5名独立董事的连带责任如何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中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
“并非平摊,也非按比例执行,谁有钱就执行谁的。”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许浩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意味着,李定安、张弘、江镇平、郭崇慧、张平五名独董可能需要共同承担3.68亿元的赔偿责任,但具体赔偿金额或需协商解决。
自判决公布以来,截至2021年11月19日中午13分,短短8天内,wind数据显示,A股4631家上市公司共发布106份辞职公告,其中,独立董事辞职公告共有1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