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通讯作者究竟是什么样的角色?
通讯作者源自corresponding author,本意是从投稿,审稿到发表过程中主要负责与杂志联系的作者,通常是资历较深者或者是课题的负责人,按理说通讯作者至少是对论文有实质性重要贡献者。然而,实际情况也不尽然,有些 “老板” 不管是不是有实质性贡献都一定要当通讯作者。有时候,这样的 “老板” 又不只一个,于是,文章通讯作者开始逐渐增多了。
按理说,学科交叉越来越广,团队合作日渐频繁,几个作者都有关键的贡献,出现多个通信作者也未尝不可,大家共同担任通讯作者,体现责任担当,也未尝不可。按理说,当了通讯作者就应当要对论文负有最大的责任。然而,我们的一些作者共富贵求之不得,共患难就难了。一旦论文撤稿或者出现了其他问题,唯恐躲之不及,更别提真正担起责任。还有一种不多见的情况,“老板” 第一作者,学生是通讯作者,让人猜不透究竟谁才是文章的最大贡献者,如果真的出了问题,又该找谁负责呢?
08
评审过程形式公平重于事实公平?
近年来伴随对评审过程公平、公正性的关注增多,管理部门也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措施。其中之一就包括通过电脑数据库查找专家,出发点自然很好,然而客观上是不是评审的效果最好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要不然也不会有 “二流三流评一流” 的抱怨了。
而严格的回避制度,无论是项目评审,人才评优,有亲属、师生或合作关系的回避还好理解,但对于同一单位的回避,就让很多人感到费解,因为单位可大可小,把最熟悉的人都回避了,让不熟悉的人来评就更好?还有,许多优秀人才集中的单位常年不能参加人才的评审,很是委屈。评审的公平,最重要的是形式公平还是事实的公平?答案恐怕不言自明。
再譬如,一些人才或项目的评审,即使评审前名单严格保密,打招呼现象似乎一样不能杜绝,所谓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最让我不能理解的是,评审后将评选人名单公布于众,这样做的意义究竟在哪儿?说实话,这一点,我迄今不得要领。形式流程很重要,但过分纠结于形式,忘了评审的初衷,是不是也算形式主义呢?